一桩房车退车案官司进行了三年,现在已经过了中级检察院听证,但被发回《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》。该案件经过了原一审、二审(发回重审)、重审、二审、申请再审、申请中级检察院监督审理;案件基本情况:20年买一辆二手拖挂房车(没写合同),先后因试车不成功房车、牵引车出故障多次修理长达七十余天不能出行(也未过户),因退车商家讹钱诉至法院,但法院法官枉法,不以原告诉求庭审,捏造了一个所谓的与本案无关的焦点,然后强制原告进行“鉴定”;原告以本“焦点”及论据与本案无关没有鉴定的责任拒绝;然后法官以此”举证不利“强行结案……后续均违背法律程序和条款以法官等的一言堂裁决,根本就不把法律放眼里,不仅有限制当事人说话、当庭为被告做”证词“、违背法律程序等行为,还篡改判决书日期;不接受原告的诉讼请求、证据、更不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;简直就是”衙门“…… |